“龙”之思考下的基督教中国化
作为中华儿女,我们会很自然而又骄傲地称自己为“龙的传人”,因为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的重要身份象征。龙,象征着出人头地,身份尊贵。所以在封建王朝,皇帝都是身穿龙袍,所使用的器具和居住的场所多带有龙的图案。而在国人特别重视的教育上,也有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之说。在日常生活中,建筑物的雕刻上、衣服的图案上、结婚新人的被子和服饰上、红包的封面上等等也都经常可以看到“龙”的图案。当我们中国人信主之后,会发现在圣经中也提到大红龙,而且大红龙是魔鬼的象征。当不明白二者区别的基督徒看到相似的字眼“龙”的时候,便理所当然地认为中国文化中“龙”与圣经中的“龙”是一样的,所以对我们传统文化中的“龙”产生排斥和拒绝的态度,甚至将之上升到拜“偶像”的严重程度。鉴于在教会中所存在的这些存在着偏颇的普遍现象,以及因对“龙”的错误认知而导致的在信仰生活上的混乱和迷茫,现试从对“龙”的正确认识来管窥中国文化与基督教信仰之间的关系,以更好地指引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在新时代的处境下,不仅在教会中,在社会上也能做出“光与盐”的美好见证。
一、认清“龙”在不同文化中的内涵
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龙所代表的是富贵、吉祥、富裕、平安,所表达的是人内心美好的愿景。我们的文化和信仰是否有冲突?信了基督教,是不是就不能称自己为“龙的传人”,因为有的基督徒很简单地认为“龙”是魔鬼的象征,而信奉了基督教,就是神的儿女,是与龙为敌的。这种观念的产生是因为没有正确认识“中国龙”和“大红龙”其实是不同的概念,其实我们既可以从信仰的角度做基督徒,也可以同时从民族文化的角度称自己为“龙的传人”。我们的文化符号象征并不和我们的信仰立场相冲突。
就有信徒曾经写信给牧师请求答疑,问题便是,“家里有龙图案的物品,怎么办?”信徒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他是初信者,有信徒到他家里探望,看到有龙图案的物品,就强烈要求弟兄清理掉,目的是避免“魔鬼做工”。
牧师的解答如下:教会中有些人认为“龙”是迷信之物,所以只要有“龙”的图案,无论是什么器物,统统要处理掉,更有极端者连“建行龙卡”“龙井茶”但凡带龙字的都与之撇清关系。之所以如此极端的原因是《启示录》中提到“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启12:9)真相果真如此吗?
事实上,一些先入为主的观念并不符合圣经真理。
虽然中国“龙”在古代的确是人们寄情、冀望于物的一种图腾,但现在人对于“龙”更多地是从文化或精神象征意义上去解读的。 “龙的传人”并非从生物学意义上说我们就是“龙的后代”,而是从文化上说明我们是具有英雄气概的炎黄子孙且同宗同源,这点与基督徒自己相信自己是神所创造之亚当、夏娃的后裔并没有矛盾。至于有人把“龙的传人”解读成“魔鬼的传人”,那就更是牵强附会或无稽之谈了。对于有龙图案的物品,基督徒既不要迷信,也不要惧怕。这完全由其自己决定取舍,不必为此徒增烦恼。
在中国文化中,龙作为善的象征,成为中华民族主流文化的重要象征,在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具有经久不衰的独特魅力,难以取代的崇高地位。
而在西方文化中,龙作为恶的象征,始终被排除在主流文化之外,只占有不太重要的一席之地,很快就失去了生命力,在整个西方文化中的地位可谓无足轻重、微不足道。[1]
世界上的每一个民族在其历史上都留下了不少对传统文化的独特认知,既然上帝把我们放在中华民族中,我们即便成了基督徒也完全没有必要与原来的文化认知逆向而行,相反,却当在持守基本信仰的基础上与传统优秀文化进行融合与汇通,才能让更多的国人认识并接受福音。[2]
二、在翻译上进行更细致的考究
基督徒对中国龙和大红龙的混淆,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翻译的问题。有学者建议,西方的龙翻成中文,应当说明是毒龙或蛇妖、蛇怪;而中文的龙翻译成英文或其它外文,不应直译为西方毒龙dragon,建议采用音译的新词Long,或另创新词,以便表明这是中国文化中特有的龙,不能与西方文化中原有的毒龙混为一谈。[3]
大多数圣经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头二角”的“龙”与圣经中“七头十角”的“龙”并不是一回事。“龙”在圣经和合本另一处又被译为“鳄鱼”(参伯3:8),从外形上看,除了胡须外、嘴、牙、鳞、尾、眼的特征确实与“龙”很像;而在《现代中文译本·修订本》中,则被译为“大戾龙”“戾龙”,这是进一步的区别译法,表明了这两者在原义上的不同。
面对不同的语言和不同的文化,在翻译上确实需要更加严谨,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如此看来,中文圣经修订的事工便显得尤为重要。圣经文本的修订,可以帮助基督徒更准确得把握圣经中的原义,从而在生活中的具体事情上有合宜的信仰实践。
三、谨慎对待基督徒个人的自由
关于“龙”的这些问题非常像哥林多教会当年所面对的问题,基督徒能不能吃祭肉?具有不同信仰的人可否结婚?这些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基督徒的自由,如何处理圣与俗的关系的问题。对基督徒的自由,先是有保罗的经典论述,“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3-24)。马丁·路德对此则又有了进一步的说明:论心灵自由与受困的主题,一、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万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的管辖;二、基督徒是全然顺服的万人之仆,受一切人管辖。
这两句话虽似互相矛盾,其实却有着超然的智慧。对于我们所要讨论的话题有着极妙的相通之处。而这两句所表达的精神同样是源自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他在林前九章十九节说:“我虽是自由的,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又罗马十三章八节:“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爱的本性就是随时服事,并受所爱之人的管辖。基督正是这样,祂虽是万有之主,却甘愿服在妇人之下,服在律法之下;所以祂一面是自由的,一面是奴仆,一面是上帝的形象,一面又有奴仆的样式。[4]
面对是否可以吃祭肉的问题,使徒保罗的回答是,“为了不使弟兄软弱,我宁可不吃肉。”若基督徒的周边有初信者或信心比较软弱的弟兄姐妹,在面对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上,为着他们的缘故,也可以像耶稣基督和保罗那样,宁愿放弃自己的自由。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放弃可以做某些事情的自由并不是毫无原则的迁就他人,而是将相关的真理向其传达,让对方的信仰认识也能够慢慢提高,信仰开明而有弹性,在非信徒的面前呈现出一种健康而自然的信仰面貌。
四、树立健康的基督教外部形象
当基督徒以错误甚至极端的态度看待“龙”的问题,也很容易使教会外的人,误以为基督徒是一群不爱国,甚至崇洋媚外的人,这对于福音的传扬是有着很大的弊端的。如今中国教会一直在强调“基督教中国化”,这意味着基督徒要用国人所能理解并且所能接受的方式来将基督教的真理表达出来。而每个中国人的生命中都有着不可磨灭的中国文化印记,我们不可能脱离时代的环境和文化的背景去讲论信仰和福音,更何况我们中国有着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历史,中国文化的特征镌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基督徒必须放下在文化与信仰的认识上的偏见,将基督教信仰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才能使福音的种子真正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
五、“龙”之思考下的举一反三
龙是文化符号,对“龙”的正确认识和对待相关物品的态度将有助于我们去重新认识和解读非基督教的宗教符号。特别是面对非基督教宗教符号的摆件、挂件、装饰品、古董瓷器等,无论是出自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或是民间信仰等等。
出埃及记20:4-5a记载,“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在十诫中明确提出,神的百姓不能跪拜人手所造的偶像。各种具有非基督教宗教符号的物品并不能与偶像等同,即或鬼魔会借着这些物件来行不义之事,但从基督教的正统教义上来讲,真神只有一位,那便是耶和华。神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什么权势可以和耶稣基督相比。宗教符号虽然被人赋予一定的特殊意义和内涵,但是神的儿女没有理由去相信或惧怕这些物件或物品本身会具有什么玄妙的力量。在教会的讲台宣讲、同工团队的建设中,可以适时用圣经真理来引导同工和信众,破除信众在这些问题上的错误信仰认识,建立正确的信仰观念,使中国教会焕发出自身应有的蓬勃生命力。
而且当我们仅仅是从艺术的角度看待这些带有宗教标志的物件时,我们完全可以将之作为纪念品或艺术品收藏,而不是狭隘而盲目地视之为具有邪恶力量的东西,甚至将之视为有形的偶像。
结语
文化需要理性对待,信仰也需要正确分辨,中国的优良文化和基督教信仰的纯正教义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可以在友好“对话”的状况下进行很好的融合。对“龙”的反思只是“文化和信仰”领域中的沧海一粟,藉着对诸如此类问题的反思,基督徒可以更合宜地看待中国文化和基督教信仰之间的关系,在具体生活中的具体事情中可以做到既尊重中华文化又能活出基督教信仰的真谛,使基督教中国化更深地扎根在现实生活的土壤中!
[1] 王东著:《龙是什么:中国符号新密码》,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5月,第299页。
[2] 单渭祥:《牧师告诉你100个“怎么办”》,上海:基督教两会出版,2019年1月,第113页。
[3] 王东著:《龙是什么:中国符号新密码》,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5月,第303页。
[4]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068467/,《基督徒的自由》选(马丁·路德) (doub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