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孝敬父母——带应许的诫命
经文:
出20:12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弗6:1-3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我很小的时候经常听父母教育我,做孩子的应当孝敬父母,对人要有礼貌,尤其对长辈要尊敬。时间好像是个大圆盘,一转就轮到我做父亲了。于是,我和我的妻子也不断地用我们的父母教育过我们的那些话来教育我们的孩子。不经意间,却明白了孝敬父母原来是一条绵延万年的真理。
一、为什么要孝敬父母
中国人是十分看重孝道的,有古训说“百善孝为先”。但不少人错误地认为基督教是不孝敬父母的。原因有二:一是基督教的传统不叫人向死人烧香、上供、叩头。而这样向死人行礼本来是中国人千百年来已经习以为常了,甚至在不少人的观念中,把它纳入了孝道的范畴;二是基督徒不分男女老幼,不分上下辈分,都成了上帝的儿女,往往以兄弟姊妹相称,即或生身父母也不例外。这样,人们误以为基督教是不讲孝道的。
其实,基督教是十分注重孝道的。我们的经典是《圣经》,《圣经》对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有规定的。最能够规范基督徒信仰行为的,要数《圣经》中的“十条诫命”。 “十条诫命”是上帝亲自用手指写在石板上的,后来由摩西把这写有“十条诫命”的两块石板珍藏在约柜中。 “十条诫命”的前四条是关于“人对神”的事,后六条是关于“人对人”的事。从数量上看,“对人”多于“对神”。我想,神这样设置是有神的用意,提醒基督徒应该更加注重“对人”的事。我们还应该看到一个事实,就是在后六条“对人”的事中的头一条是“当孝敬父母”,孝敬父母是人间的头等大事。 “孝敬”两字,圣经原文中有“沉重”的意思,那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也包含着浓浓的亲情;同时它还有一个含义是“尊荣”,这既是对父母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一个对自己父母不孝顺的人,是得不到别人和社会尊重的。当中,我们不难看出神的旨意,神对人的要求,神是明确要求人孝敬父母,我们的信仰,我们的教会是很推崇孝道的。
表面上看,“十条诫命”是神仅仅对犹太民族的要求。实质上,神对所有的基督徒,乃至对当今世界上所有的人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因为“神爱世人”。这是神对犹太人的召唤,对基督徒的召唤,对全世界的人的召唤。神希望有一个充满孝道的教会,神也希望有一个充满孝道的民族和国家。既然是诫命,就不同于一般的要求,是神对人的要求,是神圣的,是人不可推诿的。同时,也是神给人的一个最周全的安排,人唯有这样行,才会从神那里获得最美好的祝福。
二、怎样孝敬父母
怎样孝敬父母?甲骨文“孝”字很形象,就是一个年轻人背负着一个老年人,形象地告诉我们什么叫孝。平时我们总是把孝与顺连起来说:孝顺。孝,还要顺——不要忤逆,不要背叛。所以,家庭悲剧莫过于父子反目,起因常常是儿子忤逆。
关于孝敬父母,我们的古人用六个字来要求:“尊亲、弗辱、能养”。结合我们圣经的教导来看,我个人领会可以概括为三个字:一是“敬”,二是“养”,三是“亲”。
“敬”。我们当中很多人已为人父母,希望得到子女的尊敬是每位父母亲的心愿。我们人人都有父母亲,那就让我们各人自己问问自己,我对父母亲有没有一颗崇敬的心?我是让父母亲渴望受到尊敬的心愿得到满足呢?还是失望乃至伤害?
我们常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媒体报道一位父亲愿献心给女儿的感人故事。女儿12岁了,长得天真活泼,人见人爱。可是她随时都可能离开这个世界,因为她患了先天性心脏病。孩子的父亲表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意愿:他愿意把自己的心献给女儿,并且到公证处要求公证。各位,这位父亲把自己的心献给女儿不就意味着让自己死,让女儿活吗!父爱如山,多么伟大的父爱啊!我们想想,如果拿父母倾注在儿女身上的爱与儿女对父母的爱相比较,那么这个天平永远是倒向父母亲的。这样,我们作儿女的还有什么理由不尊敬自己的父母呢!
圣经说:“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利);圣经还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父母”可以理解为“神的代理人”(利19:3)。因为通过父母形成了我们的肉体,从而领受了神的灵。另一方面,这里所谓的“父母”不只是指血缘关系上的父母,还可以理解为帮助属灵增长的老师和前辈们(王下2:12)。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敬老不但是教会提倡,而且也是一个社会公认的美德。在中国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是重阳节,以此倡导全社会的人来爱老敬老。我们教堂有一个很好的传统,就是在每年的重阳节期间要给本堂的老年信徒送鲜花。我们有这样共同欢庆的机会,是神给我们的祝福!
“养”。人人希望老有所养。圣经中的路得是个寡妇,她家庭虽然贫苦,却甘愿忍饥忍饿拾麦穗供养婆婆,甚至在麦田中同伴所赠的一些点心,留着带回给她的婆婆吃。我们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刑惨痛难当的时候,仍然不忘供养母亲的责任,把她托给自己最亲爱的门徒约翰照顾。虽然随着社会的变化与发展,养护老人的社会化功能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完善,社区食堂、居家养老等惠民措施正在实施。但是,在中国,面对逐步走向老龄社会的现实,关怀老人,家庭依然有不可取代的功能,子女必须负不可推卸的责任,人人应报养育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禽兽如此况人乎。
我小的时候,我的父亲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家里有爷爷、父亲和儿子三人。爷爷老了,终日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一天,父亲把爷爷放上一台手推车,向荒野推去,儿子相随而去。途中,儿子问父亲:“爸爸,你把爷爷推到哪儿去?”父亲回答:“老头在家光吃不干活,还得有人服侍他,不如把他丢到野外喂狼”。他们继续往前走,就到了荒无人迹的地方。父亲就要丢人了,忽然儿子对父亲说:“爸爸,你得把车子推回家。”父亲说:“这破车一同丢了算了,要它干嘛?”儿子说:“留着有用。以后你老了,我用它来推你啊!”父亲明白了一切,急忙把老人送回了家,从此以后,对老人孝养有加。
我的母亲也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个不孝的媳妇,她的婆婆年老双目失明。这个媳妇只是用剩余的饭菜盛在破碗里给婆婆吃,而且有时给吃,有时不给吃。后来可怜的婆婆去世了,媳妇的儿子(婆婆的孙子)把那个破碗收存起来。他的母亲(媳妇)看到了,问儿子收存破碗干嘛?儿子回答说:“这碗留起来预备你年老的时候盛饭给你吃”。这个媳妇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不孝老人,就是在教儿女不孝自己。她真是后悔莫及。
我发现一种怪现象。父母在世的时候,住的是最破旧的房子,但是死了之后,安葬后的坟墓却比住房要考究;父母活着的时候,不给零花钱,但是死后经常花钱买迷信用品所谓的别墅、汽车去烧,去供。其实,这是假孝伪善,自欺欺人。各位,我们对老人,对父母是什么样的态度呢?孔子说:“祭之丰不如养之薄”。我们应当趁父母亲还健在的时候,尽心尽力尽上赡养的本分。
“亲”。人的生存有很多方面的需要。上帝造人之初就说“那人独居不好”。怎样能够变“不好”为“好”呢?上帝亲自为亚当造了个配偶,就是夏娃。从此,亚当、夏娃相亲相伴,生活无比美好,在地如同在天。我认识一对双双80多岁的老夫妻,他们总是同进同出,形影不离,他们连牙刷也是合用一把,绝不是因为节省,而是因为不嫌弃。我记得那老先生对我说过,“年轻的时候,夫妻小别胜新婚;到年老了可不能再分,称为‘少年夫妻老来伴’”。我相信这话有理。所以,我提醒年轻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让老夫妻分居。
“亲”还有一个内容,应该是多在感情上亲近一些父母亲。我们常常听一些父母说,儿女回家不是要他们带什么礼物才高兴,儿女来了就够了。一家能够团圆相聚比吃什么穿什么都开心。现在年轻人都是很忙的,客观上没有更多的时间陪父母。孩子小的时候,是父母陪伴孩子,父母老的时候,是孩子陪伴父母。实在有困难,一个微信,几笔问候,一个电话,三言两语,也足以温暖父母的心。有的人啊,对陌生的人万般客气,对家人对父母亲没有半点耐心,大呼小吼,美其名,自家人不要客套。其实,家人固然有亲情,也需要温情。
各位,孝敬父母要殷勤。不要以为父母身体还好,年纪不算老,以后孝敬的机会很多。事实往往是一次机会的错过,就永远错过,成为终身的遗憾。
三、神的应许
孝敬父母是圣经的教导,是神亲自用指头写给人遵守的;圣经中也有不少孝敬父母的榜样值得我们去效法;中国文化历史上下五千年,历朝历代无不崇尚敬老尊老,孝敬父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家户户的老人都有子女孝敬了,整个社会的敬老风尚就盛行了。如今,我们的国家主张依法治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亲都不能孝敬,连最最基本的道德失丧,那么“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从何谈起!从“十条诫命”的语气上看,有九条都是叫人消极地遵守,人做到了并不算有功劳,也没有奖赏,只算尽上了本分。如果违背“诫命”就是犯罪,犯罪就要被定罪,就要受罚。唯独“孝敬父母”这条诫命与众不同,神要求人这样去做,做好了有奖赏!用保罗的话来说就是“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3)”第一条”原文是“最重要”的含义:”这是最重要的、带应许的诫命”。这应许就是“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是上帝赐福你的日子,是荣耀的日子,蒙福的日子,而非平常的日子,更非受苦受难的日子。这“长久”两字是专用于神对人的祝福用词,在圣经原文中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孝敬父母的人可以家和事兴,延年益寿,人生道路亨通;二是指一个崇尚孝敬父母,孝敬盛行的民族、国家,必定国泰民安,长治久安。
愿圣经的教导常常提醒我们,愿神自己加信心与力量给我们,让我们的家庭,我们的社会崇尚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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